在6月5日的视频会议上,欧盟内政部长讨论了欧盟对第三国国民入境的旅行限制应维持多长时间,并同意采取统一的方法逐步取消对非必要旅行的限制。
欧盟的27位内政部长同意将禁止外国人进入欧盟的非必要旅行的禁令,自原訂之6月15日延长至6月30日。
所有申根成员国(包括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和罗马尼亚)以及4个申根协定的联系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等30个国家,皆通过国家法来实施上述对针非必要旅行的限制。6月30日之后,会员国将会基于一组原则和客观标准,选择部份的国家解除限制,选择标准包括健康状况、旅行管控制措施的执行能力、互惠条件、ECDC和WHO之相关数据等等。此外,委员会亦建议从7月1日起取消对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科索沃、黑山、北马其顿和塞尔维亚的旅行限制,原因为前述国家的疫情控制情况与欧盟相似或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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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
2020年5月8日,欧盟委员会邀请EU+ 国家将”非必要旅行”的臨時限制延长至6月15日 (link)。临时旅行限制适用于从第三国到EU +地区的所有「非必要旅行」。委员会將會根据疫情的发展,评估是否需要将旅行限制进一步延长到2020年6月15日之后。
委員會於5月8日的函文(link)中指出: :「延长临时旅行限制的范围,应与委员会2020年3月16日及4月8日通报中所规定之范围相同。成员国在执行旅行限制的管控时,应遵循欧盟委员会2020年3月30日所公布的指导方针。」
[2020/04/07]
2020年4月8日,欧盟委员会邀请EU+ 国家将”非必要旅行”的限制延长至5月15日。EU+国家包括所有申根成员国(包含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和罗马尼亚等),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等4个申根联系国。经证实,旅行限制及隔离措施至少需要执行30以上才能有效缓和疫情影响,需要各申根国家共同落实外部边境的管控及限制,以遏制疫情进一步扩散。
欧盟于4月8日公布的《非必要旅行状况的通报 ( Communication on assessment of state of play of the Communication on non-essential travel )》中指出:「延长临时旅行限制的范围,应与委员会2020年3月16日通报中所规定之范围相同。成员国在执行旅行限制的管控时,应遵循欧盟委员会2020年3月30日所公布的指导方针。
欧盟委员会公布了一份关于3月16日和4月8日发布函件的常见问题清单,这份清单定义了例外情形、必要旅行、逾期滞留、遣返等问题,另外,亦公布了一份疫情期间出入境欧盟国家问与答供参考,点此可下载PDF档:Questions & answers for people travelling to and from the EU during the pande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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